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二条

第六章 终止与清算

第九十二条

解散或者关闭清算过程中涉及外汇审批或者核准事项的,应当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批准。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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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