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第九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第六章 终止与清算第九十一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聘请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自聘请之日起60日内向银保监会或所在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报送审计报告。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