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八十条

外国银行代表处应当配备合理数量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职务应当符合代表处工作职责。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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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