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第八十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八十条外国银行代表处应当配备合理数量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职务应当符合代表处工作职责。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