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第七十九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七十九条外国银行代表处应当具备独立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和专职工作人员。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