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七十一条

非外资银行在中国境内机构正式员工,在该机构连续工作超过20日或者在90日内累计工作超过30日的,外资银行应当向银保监会或所在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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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