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三章 业务范围第三十五条外国银行分行改制的由其总行单独出资的外商独资银行可以承继原外国银行分行已经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