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二十七条

《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承销政府债券包括承销外国政府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债券。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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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