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第二章 设立与登记

第二十六条

外国银行代表处发生更名、变更办公场所等变更事项,应当在办理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后予以公告。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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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