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应坚持保护优先、整体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保护孕育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目标。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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