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第三章 建设与管理

第三十五条

对建设成绩突出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和旅游部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重点支持。因保护不力使文化生态遭到破坏的,文化和旅游部将严肃处理,并予以摘牌。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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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