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建设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开展文化生态保护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委托相关高等院校或机构,培养一批文化生态保护专业人才;建立一支文化生态保护志愿者队伍,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生态保护工作。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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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