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章 建设与管理第三十条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深入挖掘、阐释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升乡村文明水平,助力乡村振兴。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