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依托相关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组织或委托开展与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理论和实践研究。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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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