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章 建设与管理第二十二条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依托相关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组织或委托开展与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理论和实践研究。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