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章 申报与设立

第十二条

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申请地区,文化和旅游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考察组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组应当吸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地方文化研究、规划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参加。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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