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六十六条

第三章 经营规则

第六十六条

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不得委托未通过该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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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六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