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章 信息资源共享第二十二条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依托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记录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市场主体和专家信用信息,并通过国家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和动态更新。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