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五十四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十四条第六章 银团贷款转让交易第五十四条代理行应当按照银团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履行转让交易相关义务;其他银团成员、担保人等相关各方应当按照银团贷款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协助转让交易的顺利进行。制定机关金融监管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