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三条第三章 银团贷款的发起和筹组第二十三条牵头行与借款人协商后,向潜在参加行发出银团贷款邀请函、贷款条件清单、信息备忘录、保密承诺函、贷款承诺函等文件。制定机关金融监管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