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第二章 银团成员第十二条按照牵头行对贷款最终安排额所承担的责任,银团牵头行分销银团贷款可以分为全额包销、部分包销和尽最大努力推销三种类型。制定机关金融监管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