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计量比对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计量比对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六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国家计量比对项目及主导实验室,经专家研究论证后,确定国家计量比对及主导实验室。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需要可直接确定国家计量比对项目并指定主导实验室。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