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计量比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定期向社会公布国家计量比对结果。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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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比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