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工程联合调度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工程联合调度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三条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