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

第五章 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 / 第五节 信托公司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资格

第五十二条

信托公司申请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资格,应当向银保监分局或所在地银保监局提交申请,由银保监分局或银保监局受理并初步审查,银保监局审查并决定。决定机关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并抄报银保监会。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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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