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卫生部成立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制订国家临床用血相关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协助指导全国临床用血管理和质量评价工作,促进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三)协助临床用血重大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四)承担卫生部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管理的其他任务。 卫生部建立协调机制,做好临床用血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保证输血治疗质量。
- 制定机关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卫生部成立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制订国家临床用血相关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协助指导全国临床用血管理和质量评价工作,促进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三)协助临床用血重大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四)承担卫生部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管理的其他任务。 卫生部建立协调机制,做好临床用血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保证输血治疗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