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三章 临床用血管理

第二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培训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临床用血和无偿献血知识的培训,将临床用血相关知识培训纳入继续教育内容。新上岗医务人员应当接受岗前临床用血相关知识培训及考核。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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