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三章 临床用血管理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血液预订、接收、入库、储存、出库及库存预警等进行管理,保证血液储存、运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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