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扰乱电影市场秩序的; (二)在电影开始放映之后至放映结束前放映广告的。

制定机关
国家电影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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