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九条独立法条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九条第二章 定点评估机构第九条定点评估机构不得同时承担依评估结论而开展的长期护理服务工作,不得同时承担长期护理保险经办工作。制定机关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