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十六条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制定机关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