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十二条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定点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保人发生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基金损失的,属于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范畴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定点评估机构违反评估服务协议的,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协议约定处理。

制定机关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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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