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 评估流程
第二十二条
提出结论。现场评估人员可直接提出评估结论的,由现场评估人员提出评估结论。现场评估人员不能直接提出评估结论的,由定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专家依据现场采集信息,提出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应经过至少2名评估专家的评估确认。
- 制定机关
-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五章 评估流程
提出结论。现场评估人员可直接提出评估结论的,由现场评估人员提出评估结论。现场评估人员不能直接提出评估结论的,由定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专家依据现场采集信息,提出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应经过至少2名评估专家的评估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