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八条第五章 评估流程第十八条失能等级评估流程主要包括评估申请、受理审核、现场评估、提出结论、公示与送达等环节。制定机关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