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三章 评估人员
第十一条
评估人员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经专门培训合格,具体实施失能等级评估的专业人员。
评估人员包括评估员和评估专家。评估员负责采集评估信息,协助开展现场评估。评估专家负责开展现场评估,提出评估结论;承担复评工作;依据护理服务需求提出护理服务计划建议。
- 制定机关
-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评估人员
评估人员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经专门培训合格,具体实施失能等级评估的专业人员。
评估人员包括评估员和评估专家。评估员负责采集评估信息,协助开展现场评估。评估专家负责开展现场评估,提出评估结论;承担复评工作;依据护理服务需求提出护理服务计划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