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年第10号)第九十一条
第四章 机构终止 / 第一节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解散
第九十一条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银保监会批准后解散:
(一)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出现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机构终止 / 第一节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解散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银保监会批准后解散:
(一)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出现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