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年第10号)第四十五条

第二章 机构设立 / 第四节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的下设分行及分行级专营机构设立

第四十五条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设立分行或者分行级专营机构,分为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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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年第10号)第四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