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年第10号)第二十五条

第二章 机构设立 / 第二节 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

第二十五条

外国银行申请将其在中国境内分行改制为由其单独出资的外商独资银行,应当符合本办法有关设立外商独资银行的条件,承诺在中国境内长期持续经营并且具备对拟设外商独资银行实施有效管理的能力。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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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年第10号)第二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