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年第10号)第一百零九条

第五章 业务范围 / 第一节 发行债务、资本补充工具

第一百零九条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申请在境内外发行须经银保监会许可的债务、资本补充工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二)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三)贷款风险分类结果真实准确;

(四)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充足;

(五)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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