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

第四章 验收与命名

第十九条

创建期结束后,已完成《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示范工程,可申请验收。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商务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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