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创建城市应按照备案的《实施方案》中确定的有关内容开展创建,细化建设任务,明确各项任务项目载体、科学制定工作进度计划、落实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创建城市对创建任务的完成和实施效果负主体责任,并按照示范工程相关管理要求开展数据报送、自查评估等工作。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组织实施
创建城市应按照备案的《实施方案》中确定的有关内容开展创建,细化建设任务,明确各项任务项目载体、科学制定工作进度计划、落实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创建城市对创建任务的完成和实施效果负主体责任,并按照示范工程相关管理要求开展数据报送、自查评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