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八条

第八条

创建主体应按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开展创建工作,梳理创建事项清单、明确文物保护利用标准、搭建开放融聚平台、建立协同实施机制、加强文物资源大数据建设。

制定机关
文物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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