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证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七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司法行政机关发现公证执业活动投诉涉及民事纠纷的,可以引导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依法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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