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证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公证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章 调查处理第三十条对于被投诉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被处罚、处理的,投诉处理机关应当及时将投诉处理决定记入被投诉人的公证执业档案,通报相关公证协会,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