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证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公证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公证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工作,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