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第三条

第三条

听证由拟作出财政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组织,具体工作由其法制工作机构或者财政部门负责人指定的机构负责实施。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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