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8月31日公布,根据2017年11月7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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