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 第六十条独立法条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八章 附则第六十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作的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与印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