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生产许可档案管理制度,将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的有关材料、发证情况及时归档。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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