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