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第三章 海关稽查的实施

第十五条

海关稽查人员询问被稽查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时,应当制作《询问笔录》,并由询问人、记录人和被询问人签名确认。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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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