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开展的数据出境活动,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整改。

制定机关
网信办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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